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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义务赡养再婚父母吗

子女有义务赡养再婚父母吗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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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赡养祖父母。

老李夫妇是城市近郊的农民,育有一子。儿子和儿媳一直生活在城里,育有一女。虽然不住在一起,但老李并不担心,因为儿子孝顺,以后养老送终肯定指得上。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老李67岁那年,儿子突然患病去世,老两口白发人送黑发人。

如今,老李夫妇已经年近八旬,地里的活儿干不动了,老太太还有糖尿病,老两口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无奈之下,老李只好和已经工作的孙女商量,看看她能否每月适当地给点生活费。老李的孙女从小生活在城里,跟爷爷奶奶的感情并不深。父亲去世后,她基本就没怎么看望过两位老人。所以,对于老李提出的要求,她当即拒绝,认为自己不是老人的子女,也并非由老人抚养长大,所以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对老人尽赡养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孙子女到底有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呢?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