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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协议中需要明确个人财产吗?

一、再婚夫妻婚前协议中需要明确个人财产吗?

再婚夫妻婚前协议中需要明确个人财产吗?

需要的,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则是指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地简称为“婚前财产公证”。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婚前协议的限制:

1、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就财产等问题签订协议;这与是否是再婚无关。

2、双方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3、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如不得约定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可以不管的条款,因为违反了夫妻间负有的互相扶助义务的规定;又如不得规定另一方娶二奶时,另一方不得干涉的条款,因为这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夫妻间互相忠诚的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包括哪些?

《婚姻法》: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夫妻双方不仅可以存在婚前协议,还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分割的需要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因为在财产分割之前夫妻双方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如果是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是不参与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