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吗 法录帮 遗产继承 2.7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口头遗嘱不是要式行为。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3)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TAG标签:遗产继承 遗嘱 口头 法律 要式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