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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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应遵循这一原则。但是,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