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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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按遗嘱确定的顺序和分配方式继承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租父母。很多人会有一个思维误区,认为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法律上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世,孙子女、外孙子女无法定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过世但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世,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即其可代替自己已过世的父母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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