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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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 养老保险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养老保险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1、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2、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

二、养老保险没有遗嘱怎么继承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法定继承所引发的问题比较多。关于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具体有如下几点: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 不尽扶养义务;

③ 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另外,下列人员也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认定的问题,应当根据养老保险购买时的相关情况来进行界定,特别是在生前已经领取的部分是不属于继承的范围的,只有在被继承人死后的养老保险部分才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