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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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不一致怎么办

一、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不一致怎么办?

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不一致怎么办

遗嘱与继承权的顺序人不一致的话以遗嘱为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但是遗嘱继承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的遗嘱形式有哪些?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被继承人之所以要立遗嘱,实际上就是想要打破法定继承顺序,比如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但被继承人也可以在遗嘱中让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不过,法律上对遗嘱生效的条件也有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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