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列表

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

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时常见的一种财产存在形式。只要有婚姻的存在,就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通常是个人所立,但是因为共同财产的缘故,处分人为多人,以共同财产为标的物立遗嘱的话,理应立共同遗嘱。但是例外情况下,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讨论,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二)如果立遗嘱时没有经共有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处分了共同的房屋,又如何处理?虽然房子无法分割,但是不能就认定遗嘱无效,而应当认为立遗嘱人处分的是他所享有的房屋价值部分有效。对遗嘱有效部分的作为个人遗产根据其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割,对遗嘱没效部分的财产对其他继承人进行折价予以补偿

(三)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公证书一经生效,非因法定程序不能撤销。

二、个人可否对共同财产立遗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对夫妻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因此,配偶中一方将夫妻共有财产赠给子女或朋友,如未经另一方同意,该配偶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遗嘱应认定部分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先于立遗嘱的被继承人死亡的,对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的配偶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中擅自处分应属配偶的财产的部分应认定无效。

相信大家现在对通过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及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设立遗嘱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夫妻共同财产是财产存在方式中最普遍的一种,遗嘱也是继承中很普遍的一种形式。当两者相遇,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生活中如果遇到有关遗嘱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不妨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