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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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否能变更夫妻共同遗嘱

一方是否能变更夫妻共同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法定方式处理其遗产及身后其他事务,并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核心精神在于尊重遗嘱人生前的遗愿处理其身后的财产及其他事务。根据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我国的继承法并未明文规定共同遗嘱,对于共同遗嘱的变更,主流观点认为一方可以就自己财产部分变更遗嘱内容。
实践中一些夫妻在订立共同遗嘱时将遗嘱的生效时间不明确或者直接确定为夫妻两人均去世之后才遗嘱继承人才能进行财产分配,如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变更共同遗嘱极易发生纠纷,因此,律师建议夫妻立遗嘱,最好分开订立,不要共同订立。
法律依据: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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