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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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代书遗嘱成立的条件:
1、被继承人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
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
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