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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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

一、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

怎么鉴定立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

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我国《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造成的损害便可不了了之。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责任承担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立遗嘱是个人的权利但是并不是义务,所以任何人都不可以强迫他人立遗嘱。遗嘱生效时间是在立遗嘱人死后。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订立很多份遗嘱,也可以随时进行修改自己的遗嘱,一般会以最后一份遗嘱为主,遗嘱鉴定不鉴定都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