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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的第三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那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老人立遗嘱,作为孙子在老人的遗嘱上以见证人的身份签字是否有效,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自己书写的,那么有没有孙子做证明人都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个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孙子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孙子的爸爸具有继承权),那么代书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因此,孙子不能作为老人的遗嘱见证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孙子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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