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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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的债务应该如何办?

丈夫生前的债务应该如何办?

丈夫生前的债务应该如何办?

丈夫一生的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得到丈夫的遗产。

个人债务包括:

(一)婚前个人债务。

(二)约定婚后各财产所有人各自承担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三)结婚后,一方擅自管理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在经营中增加债务的。

(四)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者对另一方分割的财产进行财产分析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五)对无扶养义务的债务,一方擅自给予扶养。

(六)未经对方同意,由一方为他人担保而发生的债务。

(七)因个人生活需要而未经对方同意而产生的债务,主要是不属于家庭日常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费用。

(八)离职期间发生的债务。

(九)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个人借款。

(十)一方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一方死亡的,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遗产应当清偿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还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得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得承担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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