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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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立遗嘱的继承顺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吗?

一、法律为立遗嘱的继承顺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吗?

法律为立遗嘱的继承顺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吗?

1、法律为没有立遗嘱的继承顺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立遗嘱后,遗嘱有效的情形,处理遗产时以遗嘱为准,按遗嘱继承,不按法定继承顺序。

2、法定顺序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四)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五)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就会因为处分的是他人财产而无效。

某公民死亡的时候,若是留下了合法的财产,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规定去处置遗产。具体来说,如果遗嘱存在且有效,那么就需要按照死者的意思来处理其留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