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同居/列表

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一、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期间财产债务怎么处理?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三、怎么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的解除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多年前存在的,现在已经取消,其法律后果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男女青年未领结婚证一起生活,期间的财产债务处理,可以参考婚姻法规定,对于共有财产,双方要分割。如生育子女,则视为非婚生子女。

TAG标签:事实 后果 婚姻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