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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事实如何认定法律规定

一、婚姻事实如何认定法律规定

婚姻事实如何认定法律规定

法律上没有事实婚姻,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法行为。

二、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

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是。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之所以将此也定为重婚是将其作为重婚罪的共犯来考虑,因为没有他的行为就没有他人的重婚行为,二人行为结合后才导致重婚的发生。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从客观方面讲。即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

3、在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没有配偶的人。在主观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则不宜认定为重婚罪。

三、事实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两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作为成年人,建议双方要经过合法的手续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婚姻是受保护的。没有结婚,然后又生孩子了,对孩子影响非常的大,首先是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没有准生证又是不可以上户口的,所以会影响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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