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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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

同居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认定,一般是由双方进行协商,按照协商的进行分割,按照平分的原则划分,也可以财产都归一方所有或者是一方少分,如果男女两人没有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