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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期间刷对方的信用卡,分手后要还吗?

      双方恋爱同居后,日常消费可能会日益增多,为彼此生活方便,刷同一张信用卡的情况不算特殊。但是之后,因情感破裂而导致分手,解除同居关系的也大有人在,此时信用卡还款便成了问题,究竟应该由谁负责呢?这就应该看是否为共同债务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呢?

恋爱同居期间刷对方的信用卡,分手后要还吗?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包含:

      1. 双方在同居时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债务、债权,若有足够证明,可判断刷对方信用卡消费是为了共同生活,该笔债务将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可以确定份额,那么便可依份额承担;

      2.  因抚养共同育有子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房租;家具购置等一系列开销,若未有足够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但同居关系中,双方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实行各自的赡养义务时产生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务,应由义务人自身承担。

      如双方有特殊约定,譬如二人约定各人偿还各人的债务,或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的独自筹资,并未用于共同生活。诸如上诉情况,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因此,虽然信用卡持有人为银行进行信用卡追款时的追款人,但经证实刷卡消费为共同消费时,另一方需积极还款,否则,信用卡持有方有权起诉维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