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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赔偿吗?

一、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赔偿吗

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出轨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第三者主张。

虽然原配不能找第三者要求赔偿,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是办理结婚,只要能够提供充分证据,那么这时婚姻的无过错方可以追究小三和过错方的刑事责任。

此外,还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出轨者给予的财产。比如常见的,出轨方给第三者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当然,当事人要想就财产返还得到法院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

(1)有证据表明第三者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

(2)有证据表明第三者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

(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重婚有哪些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三、重婚有哪些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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