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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婚外同居,婚外同居有什么认定标准

怎么认定婚外同居,婚外同居有什么认定标准

如今,有的人结婚之后还在外面找情人,甚至还有与他人进行同居的,我们一般称之为婚外同居。按照法律的规定,婚外同居又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该怎么认定婚外同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

(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

二、婚外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有配偶的E人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构成重婚,应当追究其重婚罪。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未构成重婚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认定婚外同居的内容,本站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张家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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