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收养赡养/列表

如何收养孩子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如何收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