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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大家可能会发现,在成都市政府规定的落户政策当中,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在成都本地有亲戚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投靠亲戚来在成都进行落户。那么针对符合这一条规定的公民来说,在通过投靠落户的过程当中,必须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一、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我们可以看出,在亲属关系证明当中,主要要证明自己和当事人是怎么样的关系。另外在开具亲属证明关系的时候,还是要携带一些必要的证件,如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单位所开具的亲属证明等。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基本上就可以办理到成都的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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