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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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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是: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