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过户给一方 法录帮 离婚 2.4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离婚后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给另一方的。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前一方申请的,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通过协议过户给另一方。但是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购买要超过五年,否则不能可以过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TAG标签:离婚 一方 过户 适用房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