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有婚外情离婚房子归谁?

一、有婚外情离婚房子归谁?

有婚外情离婚房子归谁?

有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子归谁所有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解决,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判决,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法院在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房产分割。

二、婚外情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

如果夫妻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作出判决。

(一)婚外情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二)婚外情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什么是无过错?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所谓“有过错”是指存在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如果有外遇导致离婚时,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上述任何一种行为,那么其就是有过错的,另一方作为无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受到照顾。

综上所述,因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进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或者诉讼分割,离婚夫妻共同房产归属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处理,如果都要争夺房产,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判决处理,法院会按照优先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TAG标签:离婚 婚外情 房子 归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