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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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一、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诉讼一般要多久

关于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可以离婚的问题:首先,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接受诉状之后,会在7天以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材料齐全基本是当场立案受理)。其次,如果已经立案,人民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审理,规定是6个月以内审结,也就是申限为六个月。如果人民法院立案之后,采取简易审理程序,规定是3个月内审结,也就是审限为3个月。最后,人民法院是否判决原被告双方准予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并不是说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就一定会判准予离婚。如果判决不予离婚,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或新的事实,一审判决生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才能再提起新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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