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偶能要求分割离婚后取得的自主择业费吗 法录帮 离婚 7.2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自主择业费配偶离婚后仍然有权利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TAG标签:配偶 分割 婚姻家庭 自主 离婚 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