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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怎样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离婚中,怎样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解析: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时,应当由原告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即有离婚理由的一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后便不用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