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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吗

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双方没有异议的,登记部门准许其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