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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议离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而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具体办理方式为:原告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对方应诉,组织庭审后做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判决。法院出具离婚判决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若第一次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家庭暴力的等等,法院不会判离,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婚姻关系仍然存续,需要尽到夫妻忠实义务,不能与婚外异性同居。
法律依据: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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