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不可以,
户口本复印件不能
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户口簿原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
协议书。
如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