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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带什么材料再次起诉离婚

需带什么材料再次起诉离婚
律师解析:需带如下材料再次起诉离婚
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破裂情形包括,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等;
3、书面起诉状;
4、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