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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法院离婚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1、法院予以驳回起诉。
2、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离婚理由成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法院无法作出判决,只能驳回起诉。
3、离婚是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法定情形的,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认定构成离婚条件,法院才能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