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民法典离婚后能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吗

民法典离婚后能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吗
律师解析:离婚后不能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离婚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也没有必要申请过去的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