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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离婚证的程序

关于颁发离婚证的程序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颁发离婚证之日就是解除夫妻关系之时。那么,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

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颁发离婚证的相关程序。只要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并依法履行离婚登记的相关程序,婚姻登记机关都会在当天颁发离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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