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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在哪里拿?

一、离婚协议书要在哪里拿?

离婚协议书要在哪里拿?

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忙拟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要盖章吗?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并且经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后,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显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有两个,一是双方签字,二是民政局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因此离婚协议书是不需要盖章的。当然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进行签字,并且又进行了盖章,那么,本身盖章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到协议的效力。

三、离婚协议去哪里写?

1、离婚协议当事人自己写就可以了。因为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约定的,是和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等等情况相一致的,协议的内容是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或者这个可以去民政局拿一份,填写相关内容就可以了。

2、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书的作用: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协议书需要在民政局备案。

离婚协议书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离婚的意愿进行书面的规范的内容,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并且签字之后就可以到相应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之后拿到离婚证就说明离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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