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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法律依据有什么?

一、妻子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法律依据有什么?

妻子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法律依据有什么?

可以的,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处理?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协商好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办理户口手续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落在谁的名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二人的户口本,居委会开的迁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