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什么内容

一、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什么内容

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什么内容

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

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

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夫妻之间有共同债务的,需要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5、应当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需要写明子女由谁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期限,还有支付方式,都是要写清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自愿离婚的程序为双方携带相关材料以及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实,判决双方是否为真正自愿办理的离婚,机关在审查完毕之后,会在一个月内进行批准离婚登记。

TAG标签:协议书 子女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