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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以上的内容是小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为你整理的,关于婚姻法的规定,明确了夫妻之间需要承担的义务。对于夫妻之间的其他内容你需要了解的,比如,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界定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在本站网站的法律知识栏目进行查询或者直接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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