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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中的一方实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此时提起离婚诉讼,也要法院受理案件,那么才会排期开庭对案件作出审理。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本站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而这里面自然也是包括了打官司需要的证据材料。作为离婚案件中原告一方,要是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会导致最终的判决结果对其不利。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