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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方一个。但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法官最终的判决就倾向于哪一方。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果孩子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周岁后可以协商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具体规定如下: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形式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除哺乳期内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之外,两个孩子通常会判决一人带一个,但是如果母亲方或者其中一方存在不适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优先考虑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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