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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离婚后妻子会承担

赌债离婚后妻子会承担
由于借入赌债的时候,夫妻不存在合意;而且,赌债是夫妻一方自己不合理的开支,并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依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共同财富缺乏清偿的或财富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共同财富一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了法院会判决双方如何处置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因此离婚时不要分割赌债,而是由举债的一方承担归还责任。
证据是关键。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在离婚后要求夫妻一方归还欠款时,如果夫妻一方告诉法官这笔欠款属于另一方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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