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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要离婚一直不联系我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离婚可是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老公要离婚一直不联系我怎么办

(1)向法院申请对方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第四步: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为: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夫妻双方因为某些原因难以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时候,双方可以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通过诉讼或者是协议的手段,终止双方关系。当其中一方已经认为感情破裂并且无法挽救,决定要离婚的时候,如果此时找不到另一方,有以下两种手段来解决问题。

第一种是如果对方已经失踪了两年以上,则可以向法院申报下落不明:

如果失踪已经四年以上,则法院可以按照法律判定该人死亡。只要法院判定失踪或是死亡,那么在判定的当日,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在法律上无效。

二 、第二种情况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首先,一方应该向法院请求立案,提出离婚,并提供有效地址;

2.然后法院将发送有效法律文件到该当事人所提供的地址。

3.之后需要婚姻另一方失踪的相关证据来证明该人已经失踪,这个证据可以由申请人提供,也可以委托法院有关部门进行手机工作。

4.最后,由申请方按规定缴纳送达费,有关部门则在部门公告栏和大众媒体上面登出另一方失踪的公告。如果双方有涉外人员,那么公告需要刊登至少六个月,如果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则六十日即可。

公告时间满了之后,按法律程序开庭,另一方仍未到达则视为缺席,可进行判决。如果对方失踪未满两年,但是申请人有证据表明是其主动断绝联系,或是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家庭的指责,该申请人仍可向当地有关机构申请离婚。

当人民法院受理这种起诉时,首先应了解情况并进行适当的调解,如果当事人仍然坚定离婚的选择且对方确有过时,则应终止调解,通过其离婚的诉求。

通过上面的文章,大家知道夫妻双方的一方想要离婚,找不到对方的时候,大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离婚,从而达到提出离婚一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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