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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过错方如何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的,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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