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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女方意愿做的亲子鉴定,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如果夫妻双方结婚后生下的孩子,男方怀疑孩子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那么这个时候男方就可能偷偷的背着女方去医院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的结果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话,那么就会将孩子不是亲生的作为理由将女方起诉到法院离婚。那么这种鉴定是不是能够成为法庭离婚的有效证据呢,那么就要看亲子鉴定是不是属于法律所离婚的条件。

违背女方意愿做的亲子鉴定,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在实际的生活中,亲子鉴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法律的相关部门鉴定,那么另外一种就是自己亲自去医院鉴定。

      在法律相关部门亲子鉴定的时候,所鉴定的流程是对外向别人展示的,并且在鉴定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使法律效果生效,那么就应该有相关的证明人在当场,所以通过法律相关部门的鉴定是具有法律的效力的,是一种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当做证据来使用的。

      但是亲自去做鉴定的时候,鉴定的过程是保密的,因为是在医院或者相关鉴定的机构去做的证明,所以这种方式也就不能够有法律的效果了,所以不能够作为法庭离婚的证据了。

      如果是在法律的相关机构做的亲子鉴定的话,鉴定的结果如果不是自己的亲生的,那么也就可以进行离婚的诉讼。虽然亲自去医院鉴定不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但是其他的方法是可以作为离婚证据的:

      1、双方夫妻的血型或者儿子或者女儿的血型。

      2、在医院鉴定其中一方生育不了的。

      3、在女方怀孕的时候,要有夫妻双方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的证明。

      4、生下来的孩子身材或者外貌不跟自己父母的外貌相同。

      但是在男方亲自去做了亲子鉴定的时候,确定孩子不是自己的,同时女方也知道这个事,那么双方离婚的就可以共同商量离婚。

      最后,如果男方在确定了孩子不是自己亲自生的,但是在法院离婚的时候不能当做证据,那么就可以通过上面的信息,找出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