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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要持续到孩子成年,如果孩子在读书或者有其他情况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人必要继承承担抚养的义务。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一方的意愿。这实际上是赋予了残疾人一方对子女的优先抚养权。残疾夫妻离婚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照顾残疾人离婚的原则,以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
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受到正常的教育 、获得适当的医疗以及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应视为其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进行裁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身体状况、个人素养、家庭环境、平时照顾孩子的情况、子女的年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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