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离婚了男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怎么处理

一、离婚了男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了男方不同意孩子迁户口怎么处理

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 诉讼离婚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随着离婚而消除抚养关系,并且在离婚以后父母还是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的。不具备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关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双方也可以共同商议抚养权的归属,协议不成的话,可以向提请诉讼。

TAG标签:离婚 男方 户口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