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法录帮 离婚 2.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军婚的要求的材料:1、户口簿(女方)。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TAG标签:婚姻家庭 军人 证件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