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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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在婚姻生活中,一方如果存在伤害另外一方的现象,并且已经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形的话,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申请离婚并且索要赔偿。但是,如果申请的不及时的话,在离婚手续办完之后再申请的话,需要先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的资格。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当事双方想要离婚时,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索要赔偿:

      1、一方配偶存在重婚的现象;

      2、一方明明存在配偶,仍然和别人同居;

      3、一方配偶对无过错方实施家暴;

      4、一方配偶存在殴打、虐待、遗弃家人的现象;

      无过错方受到伤害想要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的同时提出索要赔偿的申请,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离婚的话,并且已经办理离婚的手续,想要索要离婚赔偿的话,需要在1年内提出自己的申请。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候,没有过错的一方放弃自己的权利,之后在重新想要索取赔偿的话,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

      无过错方想要获得赔偿,需要出具下列所述的证据:

      1、提供对方的邮件、短信等,如果害怕这些信息损坏的话,可以申请相关部门对证据实施保护;

      2、将对方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材料保存起来;

      3、对方和别人出轨的证据,但是一定要保证证据的来源合法;

      4、对方和小三一起在床上的照片或者视频;

      5、可以提供一些自己被家暴的伤残鉴定、治疗的诊断书、精神受损的证明;亲子鉴定书、房屋价值的估量证明;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并且无过错方已经提出赔偿申请的话,对方可能会想要赖账,对于这种问题,最好还是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