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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涉及到很多事项,大到两个家庭,小到鸡毛蒜皮的一瓶醋,大家都知道,在我国想要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二是诉讼。协议离婚双方都在国内是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那么出国人员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出国人员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一、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在国内。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A: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B:出国人员

1、护照;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

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出国人员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几种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在决定离婚时,切勿冲动,什么事情要看是否还有缓和的过程,结婚可以结的草率但离婚一定不要再草率了。